关于印发《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地名普查办[2014]1号)
发表时间:2014-10-28 浏览:3734

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附件: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焦作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
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豫普办《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豫地名普查办〔2014〕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焦政〔2014〕2号)和《关于印发<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地名普查组〔2014〕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以《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为抓手,以普查政策、普查成果、普查经验与先进事迹宣传为重点,以保障和提升宣传效果为核心,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为我市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地名普查工作的氛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具体目标是:
    (一)通过宣传,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从战略高度和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防建设等方面充分认识地名普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通过宣传,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地名普查对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密切协调、积极协作,履行好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通过宣传,使广大地名工作者和普查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守职业纪律,坚持普查原则,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四)通过宣传,使广大社会公众进一步加深对地名和地名普查的了解,自觉遵守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增强支持、配合普查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宣传内容
    要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3号),以及省、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重点围绕六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地名的基础功能和作用,深刻认识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的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宣传地名普查对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地名管理政策和法规。宣传国家、省、市颁布和一系列有关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宣传地名标志设置规定和标准,及时公布和推广标准地名,提高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的自觉意识。
    (三)地名普查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广泛宣传普查的目标任务、普查原则、安排部署、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
    (四)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宣传推广各种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产品。
    (五)地名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总结普查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挖掘典型人物和生动事迹,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
    (六)地名文化的传播和弘扬。宣传普查中挖掘整理的各类地名文化遗产和地名文化产品,宣传推广千年古县、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名片,广泛传播地名文化知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
    四、宣传方式
    要充分发挥地名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工作。主要宣传方式有:
   (一)建立地名普查网站或在已有网站上开辟地名普查专栏。
   (二)播放地名普查宣传资料。
   (三)开展街头地名普查宣传日活动。
   (四)开辟报纸报刊地名普查专栏。
   (五)设立地名标志广告栏和社区宣传栏。
   (六)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悬挂地名普查标语条幅,制作电子宣传字幕等。
   (七)开展地名专名征集和评选、地名知识竞赛等活动。
   (八)印发地名普查宣传单和宣传手册.
   (九)展示地名普查成果。
    五、组织实施
    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由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地名普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和示范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和特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靠前组织、督促落实,确保普查各阶段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焦作市地名普查办可联合市内多种媒体,策划、实施、评估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六、工作安排
    普查宣传工作要贯穿地名普查的全过程,要根据省、市普查工作时间安排,紧密结合各阶段任务,及时启动,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任务是:
   (一)普查准备阶段
重点宣传开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及时报道普查的重大会议和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各级普查机构的作用、普查人员的职责等。具体宣传活动包括:
    1、协调新闻媒体报道普查重大会议活动。
    2、联系新闻媒体采访各级地名普查负责人,向社会介绍地名普查工作有关情况。
    3、建立地名普查信息报送制度。
    4、建立地名普查网站或在已有网站上开辟地名普查专栏。
    5、协助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徽标、宣传手册、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宣传海报等宣传品的发放、发布工作。
   (二)普查实施阶段
    1、继续宣传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传参与地名普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积极宣传政府部门间好的的协作机制,先进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
    3、请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人员,指导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协调媒体适当报道,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配合度。
    4、做好国家“地名普查万里行”采访组来我市采风准备工作,积极提供我市地名普查一线生动事迹、成果和亮点等。
    5、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普查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三)成果转化阶段
    1、公布数据成果。组织学习和宣传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发布地名普查数据成果消息和评论,认真理解专家对地名普查数据的解读。
    2.展示地名普查成果。抓住普查数据发布和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的时机,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方式,宣传我市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组织收听收看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关于“美丽中国地名”、“中国地名故事”、“地名文化遗产”的宣传报道。
    3.表彰先进人物和事迹。深入总结和挖掘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人物和事迹,分层次、分主题进行宣传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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