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焦民明电〔2014〕10号) |
发表时间:2015-01-20 浏览:3659 |
各县(市)区民政局,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民明电〔2014〕82号),要求各地集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为扎实做好我市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推进我市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依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具体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焦作市地名普查办《关于印发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地名普查办〔2014〕1号)要求,坚持点上与面上相结合、虚拟与实体相结合、系统内与系统外相结合、地名普查与地名管理相结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地名普查和地名工作,掀起地名普查宣传新高潮。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30-31日。 三、活动主题 开展地名普查,弘扬地名文化。 四、宣传内容 (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地名的基础功能和作用,深刻认识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的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宣传地名普查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地名管理政策和法规。宣传国务院、民政部及省政府有关地名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宣传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宣传地名标志设置规定和标准,及时公布和推广标准地名,提高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的自觉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收听收看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将于12月30日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在普查全面启动之际做战前动员和具体部署。各县(市)区按时组织人员收听收看。 (二)举办街头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在各地人口密集区组织开展地名普查街头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进行问卷调查、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面对面地向社会公众宣传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地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意义,提高普查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地名普查在社会上的关注度。 (三)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市)区要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密集进行地名普查片播放、专题专栏介绍、普查动态报道、群众互动交流等宣传活动,提高地名普查宣传影响力。 (四)张挂各类宣传广告。充分利用街头横幅、地名标志牌、户外广告牌、LED屏、宣传栏、公交广告等方式,利用街道、村(居)委会、社区等资源,制作并使用好普查标志、口号、广告、海报、宣传册等宣传品,开展贴近百姓的地名普查宣传,提高群众支持、配合、参与地名普查的积极性。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围绕活动主题制定详细计划和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协调,扩大影响。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地名普查办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做到上下联动、口号一致、步调一致;要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进行宣传,让地名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贴近实际,注重实效。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坚持面向基层和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注重实际效果,不做表面文章,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及时总结,加强交流。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效果认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上报市地名普查办。
焦作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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