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焦地名普查组[2014]2号) |
发表时间:2014-09-30 浏览:3653 |
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58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焦政〔2014〕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焦作市民政局组建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名普查办)。现将市地名普查办人员职责与机构设置印发你们。 附件: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职责与机构设置
2014年9月15日
附件 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员职责与机构设置
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与机构设置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陈战胜 焦作市民政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张 林 焦作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 主 任:李东光 焦作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毋志强 焦作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王宏伟 焦作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二、主要职责 承担焦作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地名普查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二)组织编制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计划,负责拟定相关文件。 (三)负责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四)负责全市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等。 (五)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全市地名普查成果质量监督和检验,组织实施普查成果检查验收,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七)负责指导完善市、县两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信息,组织全市地名普查成果的汇总、统计分析、普查报告的编制。 (八)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九)负责组织全市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十)承办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协调指导组 组长:毋志强 成员:严露峰 周劲民 刘翠萍 职责:负责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起草重要文件,组织重要会议;编制和监督落实普查工作计划;做好普查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普查培训; 负责市级相关地名信息的采集;负责普查任务及成果的质量管理,组织普查项目检查验收;负责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信息完善;指导普查成果汇总及应用;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东光 成员:李文儒 严露峰 孙娜 职责:负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普查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型媒体,围绕普查各个阶段各个任务,报道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最新动态;及时解读普查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做好重要会议和活动报道工作;收集并总结普查一线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组织开展内部交流和信息上报等。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宏伟 成员:周劲民 薛凌鹏 杨丹丹 职责:负责地名普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地名普查经费的争取落实及使用监管;负责地名普查办公、监督、检查等用品保障;负责地名普查调研考察、业务培训及友邻来访等的服务保障;负责地名普查工作用车的经费保障。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临时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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